对设置暗口超标排污的丹东凤城化工集团实施项目限批
本报讯 为确保实现全省污染减排目标,辽宁省环保局开展了对部分国控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污专项整治工作。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近日主持召开会议,向社会通报了3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连续3个季度超标排放情况。
据悉,这是辽宁省开展的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专项整治活动。
6家企业加快污染减排进程,每年可减排废水约2000万吨
此次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已投资500余万元改造现有设备,每月投入污水治理费用60余万元进行末端治理,现已实现达标排放。同时,这个公司还承诺年底前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鞍钢集团公司在被通报后立即召开经理办公会,安排资金4300万元,制定并实施了前端治理、清洁生产、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7项措施,经连续监测已实现达标排放。公司还承诺,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此外,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腈纶化工厂、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均已采取减产限排和加强末端治理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50%左右,并正积极建设新的污水处理厂。大连煤气公司二厂已关停了老式焦炉,营口辽南造纸厂已彻底关停。仅上述6家企业通过采取关停、限产减排、优化工艺、加强末端治理等措施,预计全年可减排废水2000万吨左右。
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实施项目限批,并进行罚款
对通报后仍瞒报排污事实、设置暗排口、顶风违法和偷排严重超标废水的丹东凤城化工集团,辽宁省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产污染严重的生产工序并进行整改,对这一企业硼铁矿资源化项目等实施限批,对其超标排污和瞒报排污事实予以11万元的罚款。
另外,辽宁省环保局建议当地政府立即关停盖州中兴造纸厂和营口澳华九龙造纸厂,并分别罚款10万元;责令违法生产且严重超标排污的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台安博发造纸厂立即停止生产,并分别罚款10万元和20万元;责令丹东东港市平安造纸厂和良茂造纸厂停产治理;责令本溪北营(北台)钢铁集团公司、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限产减排,限期治理,并分别罚款10万~40万元;分别给予营口造纸厂等16家企业5万~30万元罚款,责令其限期治理,总计罚款346万元,追缴排污费3633.7万元。
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实行清洁生产,提高竞争力
据辽宁省环保局副局长朱京海介绍,专项整治的目的不是对企业实施处罚,而是促进企业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如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争取到国家兵总 2.4亿元投资,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理念,制定整体治理改造计划,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争取到上级治理资金1.25亿元,又自筹5000万元,用于污染治理,企业还开始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实现节能减排。此外,抚顺石化公司腈纶化工厂争取到资金7000万元,鞍钢集团自筹资金4300万元。资金注入,技术升级,极大地增强了这些企业的发展后劲。
辽宁省环保局还对通过采取设备改造和工艺改进等措施完成治理任务的大连绿源药业、对通过限产减排和强化末端治理达标排放的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和鞍钢集团公司等3家企业免予行政处罚。同时,今年还将对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辽宁省环保局长王秉杰强调,对尚未完成达标排放的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省、市两级环保局将联手做到整治到位、监管到位和责任追究到位。对逾期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辽宁省环保局将坚决实施企业项目限批,并将其违法事实送达人民银行录入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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