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大量生活垃圾堆放在汉江边(摄于2006年8月21日)。陕西省紫阳县城建局个别干部带头在汉江边违规建房,致使一些群众纷纷效仿,在汉江边修建了多处违规建筑。这些违规修建的“水中楼阁”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向汉江排放生活垃圾和污水,严重影响南水北调水源保护。 新华社记者 武勇 摄
新华视点:雷声过后为何不见雨
——“紫阳县违规建楼污染汉江”回访见闻
新华网西安5月31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毛海峰)为了确保南水北调成功后,京津冀等沿线城市能够喝上“放心水”,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加大了对南水北调水源地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然而,陕西省紫阳县却发生了违规建楼污染汉江的事件,本社“新华视点”专栏2006年12月22日以《南水北调水源地“水中楼阁”污染源》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随后,陕西省政府做出严肃处理,要求紫阳县政府在汉江主汛期到来前拆除违规建筑、治理环境、处理相关责任人。
进入5月,汉江又一个汛期已至。然而,记者近日到紫阳县回访时却发现,当地政府对于陕西省政府的要求,看起来好像什么都做了,实际上却什么都没解决。
违规建筑依然矗立汉江边
2006年年底,记者在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的调查采访时发现,陕西省紫阳县城建局干部竟带头在汉江边违规建起“天元酒楼”。县环保局、县计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对此也监管不力,致使纷纷效仿,在汉江边上修建了包括“得月公寓”在内的多处违规建筑,肆意向汉江排放生活垃圾和污水,大大影响了汉江水质。
此事经“新华视点”专栏独家披露以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水利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组成调查组,会同陕西省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陕西省政府对紫阳县违规建楼事件做出了严肃处理,要求紫阳县在2007年汉江汛期前对“天元酒楼”和“得月公寓”两幢建筑予以拆除,在未拆除违规建筑前,紫阳县政府要加大对汉江沿岸的环境治理力度,实施垃圾袋装化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汉江水质的污染,并对紫阳县相关事件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陕西省政府有关文件显示,紫阳县早在今年年初就已经组成了由县长牵头的拆迁安置工作班子,准备将“天元酒楼”以及另一幢违规建筑“得月公寓”进行拆除,计划于2007年春节后正式启动拆迁工作,力争在2007年汉江主汛期到来前拆除这两幢违规建筑。
进入5月,汉江便进入汛期。近日记者再次到紫阳县回访时发现,“天元酒楼”“得月公寓”两幢楼仍矗立在汉江边。“天元酒楼”的地下一层,以前被租给一家木材加工厂,现在这家加工厂仍在照常营业。一位工人告诉记者,拆迁的事虽然听说了,但直到现在还没见动静。“得月公寓”的地下一层由于江水上涨时被淹过,在紫阳县政府的协调下,开发商紫阳县宏远房屋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已于去年年底将钱还给购买地下一层的住户。记者在“得月公寓”看到,地下一层已人去楼空,但其他各层都没有变化。
具体负责拆迁工作的紫阳县城建局新任局长徐兴才对记者说,购买“天元酒楼”“得月公寓”两幢违规建筑住房的居民,除县城建局原局长周洪外,还有68户人家,共8592.69平方米的房子。周洪因违规购买房子可以无偿拆迁外,其他居民在购房时均有政府发放的房产证,两幢违规建筑拆迁的代价当然不应由这些居民承担,只能由违规发放房产证的政府承担。紫阳县政府认这个账,只是68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高达1299万元,紫阳县是国家重点贫困县,财政根本无力承担。现在紫阳县和所隶属的安康市只能筹集到资金200万元,如果陕西省政府无法帮助解决余下的1100万元资金,拆迁安置肯定无法进行,违规建筑到汉江主汛期前要顺利拆除也将十分困难。
对此,当地不少干部群众议论说,看来违规建筑拆除不了,财力困难将成为地方政府最好的“挡箭牌”。
沿江垃圾仍旧满地堆
陕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在未拆除违规建筑前,紫阳县政府要加大对汉江沿岸的环境治理力度,实施垃圾袋装化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汉江水质的污染。
然而记者在汉江北岸看到,成堆的垃圾还是像以前一样在江边堆得满满的。在“得月公寓”楼下,生活垃圾散发着难闻的气味,瓶子、可乐罐子、废弃塑料袋、剩饭剩菜等各种垃圾混在一起,让人十分恶心。由于去年汉江水上涨时,淹没了这些垃圾,现在水虽然退了,但是垃圾在经过几个月的江水浸泡后已开始腐烂。看着满地的垃圾,记者真的很难相信浸泡这些垃圾的江水,竟是以后送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
记者沿着汉江北岸一路走去,沿江的很多楼下面都是垃圾。一位在沿江楼房中居住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这里的居民生活废水都是通过下水道直接排入汉江的,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改变。
资料图片:紫阳县城建局干部带头在南水北调水源地汉江边修建的天元酒楼(摄于2006年8月21日)。陕西省紫阳县城建局个别干部带头在汉江边违规建房,致使一些群众纷纷效仿,在汉江边修建了多处违规建筑。这些违规修建的“水中楼阁”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向汉江排放生活垃圾和污水,严重影响南水北调水源保护。 新华社记者 武勇 摄
处理结果令人难以理解
对于“紫阳县违规建楼污染汉江”一事,在陕西省政府的要求下,安康市和紫阳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人员都已做出了处理,但是其处理的结果却引起了当地不少干部群众的议论。
据紫阳县纪委书记徐郧顺介绍,目前与该事件有关的10名政府人员都已得到了严肃处理。县城建局原局长周洪被免去局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帮国、县水利局局长曹义聪、县环保局局长杨宗彦、县计划局原副局长、现任安康市发改委金融合作科科长王建明等都给予党内警示训诫,其他人员都给予应有的处分。
记者调查发现,根据目前当地房价推算,周洪违规购买的上千平方米房子价值近百万元。如果不是上级领导对此事过问进行处理,周洪凭这一行为就能为自己谋得近百万元的私利,这对于国家重点贫困县紫阳县的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同时两幢违规建筑还给政府带来了1299万元的财政负担,而知法犯法造成这一巨大损失的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计划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却都只仅仅给予了最轻的党内警示训诫,很多干部群众表示难以理解。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对“得月公寓”的开发商紫阳县宏远房屋建筑开发有限公司的处分。据紫阳县城建局局长徐兴才说,由于紫阳县宏远房屋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批少建多的违规行为,因此给予其20多万元的罚款。紫阳县纪委有关文件透露,紫阳县宏远房屋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得月公寓”,超过政府规划审批的建筑面积足有1320平方米,按近5年来当地同地段的最低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600元计算,开发商通过批少建多至少多获利70多万元,20多万元的处罚对开发商来说实在是“得多于失”。
对此,当地一些干部群众评论说,目前在落实工作中,许多地方存在基层对上级的要求“看起来好像什么都做了,实际上却什么都没解决”的问题,这正说明中央要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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