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着石头过河”,这是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日前在“2006年中国国际家电展”政策论坛上,对建立中国废旧家电处理体系做出的形象比喻。他呼吁,应尽早建立废旧家电处理体系和机制,以保证对废旧家电的专业化处理,实现资源的最大程度利用。
徐东生介绍,早在2004年,为了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保护环境和消费者权利,也为了帮助中国家电行业适应国外的各种技术标准,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出台了《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草案。他指出,即使在欧洲,废旧家电处理也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而中国的特殊国情又使得其他国家的法令和经验不一定适应中国。因此,国内的废旧家电处理问题,还需要多方支持,共同努力和探索。
废旧家电处理是否收费和如何收费,成为这次论坛关注的热点。徐东生认为,从管理和成本上讲,中国处理回收成本比欧洲和日本低,废旧家电处理厂,通过出售废旧材料就可以填补回收和修理的成本。但是,从执行上看,建立废旧家电处理体系缺少资金支持,很难让生产商和经销商自觉地投入;而且,实行收费回收机制,要收多少钱,怎样核实信息,包括给废旧家电处理单位的处理补贴标准等目前还难以界定。
徐东生表示,条例实施后,有关部门将对个体回收进行科学引导和规范,建立合理的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而个体废旧家电回收者将长期存在,依然是废旧家电回收的主力。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规模化和产业化是发展的方向,处理工厂规模化,才可以降低成本,保证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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