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措施,延长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期限,经济林的补助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生态林的补助年限由8年延长至12年。力争设立三峡生态保护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对包括森林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保护。”这是国家林业局近期为支持三峡库区生态建设与保护、推进库区新农村建设提出的6项措施之一。
其它措施还有:编制并实施《三峡库区生态保护与恢复“十一五”规划》,扩大和恢复林草植被,尽快形成库区绿色长廊;重点发展柑橘、木本药材及林下资源等库区优势经济林产品,建立以林果业为主的林业支柱产业,吸引优势林业企业进入库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开发森林旅游;利用3~5年时间,在库区26个县每县选择10个村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组织相关科研单位、专家开展植被保护与恢复问题的研究和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与开发,促进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组织中东部13个省级林业部门到库区26个县,采取一帮二的形式,适当支持库区林业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林业大中型企业与库区相关林业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 (记者林东升通讯员刘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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