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近日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和国家电监会,会同四省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的环境问题开展了持续整治,对1086家企业进行关闭和整顿,其中关闭取缔了231家企业。
记者今天从四省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上获悉,以前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交界地区“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环境污染现象初步得到治理。近3年来,四部门发布了电石、铁合金、焦化3个行业准入条件,制订了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等行业清理整顿要求,督促各级政府狠抓落实。目前,该区域有电石铁合金焦炭企业873家,经过验收已恢复生产的有409家,占46.8%;不能达标排放被停产整顿的有308家,占35.3%;因市场因素自动停产的有156家,占17.9%。
“环境质量已初步得到改善。但仍有一些地方整治还不到位,一些企业停运治污设施,一些职能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环境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指出,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清理整顿的责任,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仍未整改到位的要追究责任;对仍处于停产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的多种手段,关停一批,转产一批,逐步实现三大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新建企业要严格按照三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严把项目准入关;四省区政府要扩大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制定相关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指出,各地要认真落实对有关企业的处理意见,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以及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背后涉及的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必须一查到底,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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