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 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549万吨,超过总量控制目标749万吨,比2000年增加了约27%。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在解释影响二氧化硫控制目标完成的原因时说,能源消费超常规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失控是首因。
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邹首民说,国家环保计划中二氧化硫控制目标的确定是综合考虑了《“十五”能源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煤炭工业“十五”规划》和《电力工业“十五”规划》等做出的。但是,“十五”期间,国民经济保持年均9.48%的持续高速增长,高能耗、高物耗、污染重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对能源的需求量持续增加,“十五”期间的能源需求弹性系数实际达到1.6,是规划预测的4倍。
据介绍,2005年全国的能源消费量达到22.2亿吨标准煤,比2000年增长了55.2%,其中煤炭消费21.4亿吨,增长了近9亿吨,增加量超出规划8倍;煤炭消费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68.9%,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同时,生产活动的整体技术水平较低,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
邹首民说,火电行业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2000年,我国火电装机容量2.38亿千瓦,消耗煤炭5.8亿吨,到2005年,火电装机容量达到5.08亿千瓦,超过规划约1亿千瓦,消耗煤炭11.1亿吨,增长了近1倍。能源消费的超常规增长和火电行业的快速发展是导致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其次,邹首民解释说,脱硫项目建设滞后于总量控制要求也是一个原因。“十五”期间,火电行业的脱硫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进展不理想,计划要求削减105万吨二氧化硫的任务只完成约70%,脱硫项目的安排大大滞后于总量控制目标的需求。由于脱硫工作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造成老机组脱硫建设缓慢和运行效率低下。
“电厂脱硫建设和运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邹首民强调,在脱硫市场突然剧烈膨胀的情况下,市场运作不够规范,造成脱硫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许多脱硫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同时,由于脱硫设施在短时间内大量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设施建成后效率低,故障发生率高,达不到应有的脱硫效果。(记者 顾瑞珍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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