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从天津市召开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天津市将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机遇,巩固深化创模成果,启动生态城市建设,为将天津市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启动生态城市建设。2006年天津市将围绕到2015年建成生态城市、到2010年率先把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生态城区的目标,启动生态城市建设,开展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建立生态城市建设工作机制。
实施生态保护工程。2006年天津市将巩固提高蓟县、宝坻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确保通过国家复查;加快大港、宁河、西青、汉沽、武清生态示范区建设,力争到2007年达到国家考核标准;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力争有1至2个乡镇获国家命名。
全面加强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做好滨海新区及有关专项规划的环评,推进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的发展模式。以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和大港石化生态产业园为示范,水资源和能源合理开发利用为基础,石化、汽车、冶金、电力与海水淡化等四个产业链为重点,形成滨海新区内的产业生态链接和新区与周边城区的产业链接。
实施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的蓝天工程。坚持蓝天工程监督管理网络及转办单制度,形成执法合力,重点组织对燃煤锅炉和扬尘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对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工程,确保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继续对冒黑烟机动车进行专项治理。
实施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碧水工程。加大于桥水库库区、周边综合整治力度和引滦沿线巡查及监测频次,保障饮用水安全;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参照天津市地表水环境容量测算结果,在重点行业企业或区域,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方法和允许排放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积极推进汉沽营城等10个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城市和城镇污水处理率。
实施安静工程。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再创建19个“安静居住小区”。(记者张鸣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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