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县之一的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自去年以来,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了地下水灌区农业自主节水的新路子。他们对农村用水户进行总量和定额全过程双控制,节水效果明显,国家节水办已向全国推广他们的经验。
他们的主要经验是:
——明晰水权,促进农民用水观念转变。即明确政府拥有本辖区内水资源的调控、分配、管理和监督权;用水户按政府分配的指标拥有用水权。指标用水,节奖超罚;节约和剩余的水量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参与交易、转让。
——建立协会,实现群众用水自我管理。用水者协会的职责是:在水务局授权下,将分配的水量细分到农户并发放水权使用证;对用水的每个环节,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奖罚制度;对用水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奖罚在用水者协会内部进行,从而形成了区水务局和用水者协会这样权责明确、简便高效的两级管理负责制。
——建立节奖超罚机制,促进农民自觉节水。具体做法是:以平均亩次灌水量作为奖罚浮动定额,上、下浮动5%的不予奖罚,用水量超过基数10立方米以内的,超出部分按每立方米0.03元处罚;超定额水0-20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每立方米0.07元处罚;超定额水量达20立方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每立方米0.1元处罚。节约用水的奖励标准与处罚的标准、金额对等。奖罚情况以明细表形式由协会上墙公布。
如今在桃城区,种什么作物,怎样能节水,成了农民重点考虑的问题。群众开始由“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去年,种高村小麦造墒时,全村节灌设施使用率约达70%,而今年浇返青水时则达到了100%。全村1414亩耕地年可节约用水5万吨,折合资金3万多元。(张堂青)
新华网 200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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