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沿线进入预警状态 保证入津水质安全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向黄河沿岸各地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即日起进入预警状态,加强对黄河沿线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保证引黄济津应急调水期间的水质安全。
通知要求黄河沿线要严格按照2003年10月环保总局和水利部联合印发的《2003—2004年引黄济津期黄河水污 染控制预案》的要求,进入预警状态,一旦出现水质恶化,立即采取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引水期间要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和数据传输;对尚未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重点断面以及列入应急预案中重点污染源,要加强监测力度,每月监测不少于3次。此外,黄河上游宁夏、内蒙古自治区等重点敏感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化工、冶炼、焦化、造纸和酿造等企业的监管,确保万家寨等水库水质安全。(记者林英 田雅婷)
《光明日报》 200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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