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决定五年内湘江长沙段不添挖砂船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加强砂石生产经营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5年内湘江长沙段不再准入新的砂石采挖工程船。
根据规定,现有砂石采挖工程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方可继续在湘江长沙段从事砂石采挖活动,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报废,不得更新顶替。城区内不再批建新砂场,城区内现有砂场由规划部门拟出逐年外迁规划。现有无证砂场无条件取缔。河道内影响行洪的砂场依法予以拆除。根据规划需外迁的砂场必须服从政府外迁安排。
长沙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建立砂石生产经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也应建立相关制度。要把对砂石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度。对违反规定乱批证照或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单位,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程放军)
新华网 200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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