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家里都有用旧的家电,过去在更新换代的时候,我们常常随手把它扔掉或者卖给收垃圾的。也许用不了多久,这样做就是违法的了,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从现在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条例规定,废旧家电不能随便乱扔。
条例规定,废旧家电应该交由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消费者应将废旧家电交售给家电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记者在随机采访中了解到,绝大多数消费者对这一规定表示支持。
消费者:应该回收,因为现在(废旧家电)挺多的,而且它也是一个污染。
消费者:这是好事。我们老百姓肯定应该支持,其实要是有这个政策,应该有一个收购的地点。
说到回收渠道问题,记者来到了国美电器西三环分店,据了解这里从一年前就已经开始进行废旧家电回收了。自从开办这项业务以来,每天都能回收四五台旧电器,顾客都反映有这样一个固定的回收点很必要也很方便,让他们的旧家电有了个好归宿。因此条例中明确规定,家电经销商或者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如果拒绝消费者交售回收废旧家电,将有可能被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西三环分店门店经理冯春燕:这块业务厂商一直在做,作为商家就是起到一个支持和配合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我国家电社会保有量已经达到9亿台,报废量2800万台,已经到了淘汰报废的高峰期。
编后
其实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回收废家电最重要的是渠道,就是我们把它交给谁才是合法的,而对厂家和经销商来说,他们更关心的回收的钱由谁来出。当然,希望这笔钱不要又加到消费者头上。
CCTV《第一时间》 200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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