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据新华社报道5月下旬以来,环保总局对沿淮四省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暗查。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20日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暗查的有关情况。他说,调查显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总体上水质仍然较差,特别是主要支流水质污染严重。淮河流域还有近一半的断面水质尚未达到“十五”控制目标,部分重点支流跨界断面水质污染严重,有的甚至持续恶化,部分河段氨氮严重超标。二是排污总量仍然居高不下,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容量,一些主要支流和地市排放量仍在增加。三是污染反弹问题严重,企业违法排污现象还很普遍。在检查的165家重点工业污染源、30座污水处理厂中,有52家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占检查总数的31.5%,17家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占检查总数的56.7%。
日前新华社有关“淮河治污十年六百个亿‘打水漂’”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江苏省淮河流域治污,385家企业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虽然“战绩”显著,但是现在污染反弹现象也较为严重。近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组成暗访组,对江苏省淮河流域达标排放企业进行了为期10天的突击暗访,结果显示,有10家排污企业分别存在严重的超标排污、偷排暗排等严重违法行为。
针对这一超标“回潮”现象,江苏省环保厅已责令这10家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江苏治淮优于沿淮其他三省淮河流域人口、耕地均占中国的六分之一,而水资源仅占全国的3.4%。由于这一带地下水位较浅,过去曾被认为是地下水富集区。江苏省地质调查院今年2月对江苏省淮河流域的调查结果显示:“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差”。尤其是在人口集中的城镇,浅层水各项指标都超标严重。江苏省的奎河、京杭大运河、沿河等10条河流的排污总量均超过了控制目标。不过与其他三省相比,江苏省淮河流域治污明显治理得力,目前已有385家企业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但是近期污染反弹现象却又较为严重。10家企业违法超标排废为了查清污染源,国家环保总局日前派出3个督察组,对沿淮4省21个地市、91个区县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河流断面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暗查。检查了涉及化工、酿造、医药、造纸等行业165家重点工业污染源、3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65条河流(湖、排污沟)、155个河流断面。检查中发现,企业违法排污现象还很普遍,52家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其中,江苏有10家企业违法超标排污。
据暗访组介绍,这些违法排污企业几乎是“家家设有地下机关,户户都有偷排暗道”,想尽一切办法手段,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来偷排、暗排各类超标污水,以应付环保部门的执法检查,其违法排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性质十分恶劣。暗访组在徐州市铜山县天泉纸业公司看到,这个公司内造纸污水的污泥池中已长出近2米高的柳树,而在造纸污水池中还发现了野生小鱼在游弋,水质净化的絮凝剂加料地上也生出了蜘蛛网,该公司还在排污口设置了清水阀门,遇到环保检查就开阀放出清水来应付。这些现象足以说明,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处于长期停运状态。在铜山县的江苏维维集团潘塘食品饮料公司,检查人员看到,这家公司竟在排污口设置了稀释管道,利用稀释污水手段排污。
暗访组在新沂市暗访时发现,新沂市新大纸业集团公司通过铺设暗道,将超标的造纸污水偷偷排掉,并在排污口设置了“手脚”,在检查时发现10分钟之后,排污口的污水就变成了清水,以蒙骗环保检查。而新沂花厅酒业有限公司通过把暗管铺设到厂外桥下,偷偷排污,暗访组提取该公司偷排污水进行分析化验,竟超过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十倍以上。
另外,暗访组在检查时还发现徐州隆源造纸厂、江苏维维集团张集镇豆奶厂、宿迁禾友化肥公司、沭阳县盛田造纸厂、沛县金波啤酒厂等企业都存在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违规企业已被责令停产针对国家环保总局暗访组查出的10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近日,江苏省环保厅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向淮河流域有关市县通报了这次暗访情况。同时,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已责令有关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在这些企业对治污设施进行整改期间,由地方环保部门督促这些企业限期安装自动监控系统,以强化对这些企业达标排放全天候监督管理。同时,江苏省环保厅还将派出监察人员深入实地进行调查,除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外,还将对环境管理不力的相关人员,严肃追查有关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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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治污十年淮河流域作
为国务院污染治理的重点流域之一,从1994年至今已经历了整整十年时间,其治污的力度之大,社会参与之广,难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
淮河是中国七大河流之一,发源于河南的流经河南、湖北、安徽、山东、江苏5省,养育着我国近1/6的人口,全长大约1000多公里,有着大小500条支流,是中国灾害最频繁也是最难治理的河流。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两岸工业污水的过度排放,淮河发生特大污染事故,淮河干流形成70公里的污染带,严重影响了全流域居民的生产、生活。
1994年6月,原国务院环境委员会召开淮河流域环保执法现场会,提出要让淮河水在20世纪内变清的目标。
199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这是我国惟一一部为单一河流水污染治理制定的法规。(黄勇 高杰)
《江南时报》 200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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