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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丁书苗
昨日记者获悉,就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一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已提起公诉。北京市二中院于今年7月受理此案。目前该案开庭日期还未确定。
此前,丁书苗女儿侯军霞等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今年4月受审,该案至今尚未宣判。
丁书苗涉嫌非法经营额1788亿
今年4月17日,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等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受审,由此拉开了刘志军系列案件审判的帷幕。
据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伙同丁书苗,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干预招标,先后帮助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标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
结识刘志军做招投标“中间人”发迹
丁书苗,案发前是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现年58岁。
丁书苗案涉及的铁道部相关人员又是谁?这在刘志军案的起诉书中得以显示。
刘志军案起诉书称,2007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为帮助丁书苗推荐的企业中标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非法干预招投标,指令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最终使丁书苗推荐的23家企业先后中标50多个铁路工程建设项目。
据媒体报道称,丁书苗20岁时做过小贩卖过鸡蛋,30岁开始搞煤炭运输,40岁时结识刘志军,之后成为火车运输及铁道项目招投标的“中间人”,事业上开始发迹。
刘志军案判决显示,其接受丁书苗的请托,为丁书苗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货物运输机会、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款等事项提供帮助,从2008年至2010年,通过让丁书苗为其花钱的方式收受4900万元贿赂。
检方认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追究丁书苗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