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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张晓松、陈菲)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2年度审计报告时说,对53户中央骨干企业的审计调查发现,有17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形成损失及潜在损失45.57亿元。
刘家义说,2008年以来,上述企业竞争力总体上明显增强,但经营绩效在2010年达高点后渐趋回落,除受经济形势影响外,也反映出国有企业发展相关制度和机制还不健全。
首先是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健全。53户企业中有21户未按公司法注册,仍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有45户内部层级超过4级、最多达11级,子公司不当及违规决策时有发生,此次审计发现17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形成损失及潜在损失45.57亿元。
其次是会计核算不准确。一些企业为完成考核指标或少缴税款等,虚构销售或成本费用,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重点抽查的10户企业2011年收入不实46.65亿元、利润不实36.37亿元,还违规发放补贴、购买商业保险等5.57亿元。
另外,由于对国有企业的考核监管偏重于资产增值和收入利润等,一些企业盲目跟风投资多晶硅、风电、煤化工等项目,有的片面追求做大,投资管理不够规范;科技投入增长总体滞后于生产经营规模发展。
刘家义说,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84项,补缴税款和挽回损失11.59亿元,并处理了71名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