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体工商户逾3600万户 从业人员7333.95万

2011年10月01日09: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条例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个体私营经济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个体经济 促进就业 立法精神 全面贯彻 登记机关

中新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30日披露,到2011年上半年,中国共有个体工商户3601.13万户,登记资金数额1.5万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7333.95万人,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国务院新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从1987年至今暂行了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将被废止。新条例放宽了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限制,取消了原来作为登记事项的“从业人员”限制等,对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进行了调整。原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体系已不适应新《条例》实施后的工作需要。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司长马夫在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为保障《个体工商户条例》顺利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作为条例的配套行政规章,与条例同时施行。

办法本着“便民利民,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了新条例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注民生,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关怀和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优化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规范了登记管理工作,强化了登记机关的服务职责。

办法总体上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环节、流程划分为8章,包括43条规定。

马夫说,近年来,中国政府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国个体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以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个体经济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者:刘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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