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 垄断企业定位15%

2010年12月31日09:2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红利 央企红利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储棉 垄断企业 高校校办企业 企业重组 央企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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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时锋

最新一批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企业名单,以及上调后的央企“红利”征缴比例,昨日于财政部网站出炉。

名单显示,包括教育部所属的高校校办企业等近700家企业进入到新名单。而在新调整的“红利”上缴比例里,大部分央企均有不同幅度的提高,其中烟草、石油石化、电信、电力等垄断型央企上缴比例从10%提高到15%。

垄断企业征缴比例提高50%

调整前,国家对央企收益的征缴率为净利润的5%~10%不等,垄断型央企为10%,一般性竞争领域央企为5%。

今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但当时的会议并没有透露最终的提升比例,也引起了媒体的多方猜测。

昨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解密了新征缴比例。

按照该通知,央企被分为四类,前三类企业应分别上缴企业税后利润的15%、10%和5%,第四类企业则免交国有资本收益。新的比例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类企业有15户,来自于烟草、石油石化、电信、电力这样的垄断型央企;第二类企业有78户,主要是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性竞争领域的央企;第三类企业有33户,主要是军工企业、设计研究类企业、中国邮政集团、中央管理的出版类企业,以及教育部、文化部、农业部和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第四类企业是中储棉和中储粮这两家执行国家储备任务的政策性企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虽然5个百分点看起来很小,但对于垄断型央企来说上缴比例提高了50%,对于一般性竞争领域央企提高了近一倍。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征收方式,每年将根据上一年的央企利润征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08年央企利润滑坡近30%,央企上缴的额度只有200多亿元;2009年央企利润小幅增长,达到7977.5亿元,央企经营和重组回归正常,2010年征收的上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计为421亿元。

在日前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透露,今年国资委所属央企的利润将超过万亿。以此预测,文宗瑜认为,2011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有望达到1200亿左右。

“十大军工企业”全部上榜

在财政部昨日公布的最新上缴企业名单中,来自于国务院国资委的有116户,烟草企业1家,教育部的有623户,中央管理的出版类企业2户,文化部的3户,广电总局的1户,农业部的2户,中国贸促会的21户。

特别是军工和科研院所企业,2008年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时,曾因这些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或正处于改制中,暂免三年上缴央企“红利”。目前三年时间已过,记者查阅名单时发现,“十大军工企业”已经全部上榜。

但并不是国资委所属的央企都在这个名单中。新成立的国新公司、中国联通等企业都未在财政部名单中出现。所以,在考虑是否上缴“红利”时,财政部给予了负有重组改制任务的企业充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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