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规模事业单位改制启程 统一政令破“条块”

2010年10月11日16: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事转企 条块 辅业资产 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改制方案 股权定价 经营者持股 电影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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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到产权交易市场挂牌的“豁免”,不应由出版、报纸杂志、文化、电影电视、广播等领域的事业单位自己决定。从操作上来说,既可以是事业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自己确定名单,也可以是部委局联合确定名单,从公平性而言,由部委局联合确定名单更好。

名单确定后,仍要实行一事一议一批,对拟豁免的事业单位在其提交事转企改制申请后的限定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被“豁免”的事业单位,其资产出售及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评估净资产值,如果其资质及品牌影响力大,应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把无形资产计入资产净值额。

需要强调指出的,资产出售及产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豁免”,是指主营业务,如果是非主营业务的辅业资产出售,仍要实行产权交易市场的挂牌。

关注无形资产价值

事业单位改制可以有两种模式选择,一是事业法人转制为国有独资的企业法人,二是事业法人转制为产权多元化的企业法人。出版、报纸杂志、文化、电影电视、广播等领域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选择转为产权多元化的企业法人。在事业单位进行产权多元化改制中,为了塑造人格化的责任主体,强化市场化的竞争意识,政策上要允许并支持经营者个人出资持有一定比例股份。

因为,出版、报纸杂志、文化、电影电视、广播等领域的事业单位事转企改制,意味着其被推向市场公平参与竞争。这些领域经营及竞争的知识密集性特征,决定了经营者在事转企改制后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更大作用。在事转企改制中,允许并支持经营者个人出资持股,可以实现经营者自身利益与改制后公司发展的紧密捆绑。

企业产权多元化的企业法人与国有事业单位、国有法人比,更强调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经营者个人出资持股是长中短激励与约束的结合。如果对经营者个人出资持股的方式再加以精致设计,还可以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风险意识与责任意识。

当然,并不是所有事业单位在事转企改制中都要推行经营者持股,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可以尝试。但是,经营者持股必须强调科学合理。

一方面,经营者范围的界定要合理。出版、报纸杂志、文化、电影电视、广播等领域事业单位改制转为企业法人后,仍与一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有很大差别,其发展及成长仍严重依赖知识积累及创新创意的叠加,否则将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生存。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些事业单位无论改制前,还是改制后,其知识积累及创新创意叠加的群体性特征十分突出。

在某种意义上,这些事业单位改制后经营者的范围应该更大,包括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部分有潜质的年轻职工等。因此,经营者持股不可能仅仅是改制后公司的一把手、二把手持股。经营者持股必须着眼知识积累及创新创意叠加的群体性特征,力求持股人员范围全面而合理,从而放大知识积累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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