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未审核特殊功效
昨日,霸王集团向《每日经济新闻》发来一份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文件传真。这份文件将霸王防脱洗发液生产批号的 “审批结论”定为“经审核,该产品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批准”。
该文件右下角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字样、该局化妆品许可专用章以及编号00000584,并没有发文时间。对此,杨政书解释说该生产许可证是原来的许可证延期而来,下面只有编号,没有日期。
药监局内部人士指出,药监局无法“正式批准”的主要原因是,无法对特殊功能进行认定。在霸王集团所发“霸王防脱洗发液”的卫生许可批件传真件中确实有一句 “卫生部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
上述药监局内部人士坦言,“特殊功能性产品的批文中,对特殊功能是否有效不做评价,意味着出了问题还得企业自己承担。”
霸王:与丽涛是同一产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到,霸王防脱洗发液在2006年12月14日被批准变更产品名称,原产品名称为“丽涛防脱洗发液”。
一个是霸王防脱洗发液,一个是已经沉寂的丽涛防脱洗发液,为什么批号完全一样?
昨日,杨政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霸王防脱洗发液和丽涛防脱洗发液成分相同,是同一产品。对此,杨政书解释为,批号是可以续时间的,名称是可以变更的。霸王集团正是通过延续时间和变更名称继续使用丽涛防脱洗发液的批号。“我们是有效批件。”杨政书表示,霸王集团已经通过延期和变更名称将霸王防脱洗发液批号的有效期延至2011年9月18日。
记者多次就此问题向霸王集团求证,均未得到正面回复。从宣传上来看,“丽涛”防脱洗发液当初并未使用现在霸王的 “纯天然”、“中药”、“无化学物质”概念。对此,杨政书解释说该产品“以前就是特殊化妆品”。
杨政书解释,霸王防脱洗发水是该产品最早的名称,后来认为该名字“可能有些霸道”改为丽涛霸王防脱洗发水,最后又改回霸王防脱洗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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