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进入破产程序的石家庄三鹿集团,从昨日起开始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登记,预计登记时间不超过3个月,届时三鹿集团具体债务将得以明晰。记者获悉,原定发布的债权登记公告并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布。
债权申报已经开始
记者昨日从法院指定的三鹿集团“管理人”小组获悉,债权登记昨日已经开始。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按照公司账目和登记信息,向已知的债权人发送了书面通知,要求前来进行债权登记。对于没有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可到“管理人”办公地点,领取“申报债权登记表”和相关须知,依据这两份文件进行申报。
“管理人”办公室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48号河北国际商务楼四层。该位置和三鹿集团在同一条街上,相距不远。据当地目击者介绍,昨日该“管理人”所在办公地点来了不少供应商,现场有警察协助维持秩序。
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告将发布债权登记的时间和地点、咨询电话以及期限,并公布第一次债券人会议的时间。
去年12月25日石家庄市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截至10月31日,经过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三鹿集团资产总额为15.61亿元,总负债17.62亿元。12月19日,三鹿集团又借款9.02亿元用于支付治疗和赔偿费用。自去年9月12日停产,目前三鹿集团净资产为-11.03亿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三鹿集团董事长张振岭昨日称,经过债权登记后,三鹿的债务包袱将更大。
债权登记公告未发布
按照《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天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张振岭称,2008年12月18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三鹿集团破产申请。
昨日,是石家庄中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第25日,记者联系到中院受理该案的民五庭,工作人员表示,债权登记公告将通过《人民法院报》发布。但《人民法院报》昨日并没有刊登三鹿集团相关内容。
记者从《人民法院报》了解到,1月7日晚,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三鹿集团债权登记公告因内容存在一些问题,该报通过传真,将公告传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核对修改。随后,法院方面打来电话撤除了这则公告。
三鹿集团“管理人”小组一律师昨日表示,“破产程序相关公告是由法院处理的,三鹿集团无权刊登公告也无权撤除公告。”
- 收购进程
三元称收购三鹿还要“再谈”
三鹿要求收购方“全员接收”,不让一名职工失业
三元股份昨日公告称,原计划采用协议方式并购三鹿集团部分资产和业务。三鹿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后,三元对并购方案进行了调整,在三鹿破产财产处置前,三原将租赁其中部分资产进行生产加工。三元方面称,最终收购方案仍需再谈。
此前,三鹿集团党委书记赵路新说,不管今后资产收购方是谁,前提是“全员接收”,不让一名职工失去工作。据记者了解,目前三鹿核心工厂共有员工3000人。业内人士认为,三元强调“部分资产”和三鹿主张“全员接收”使双方各自想法或有冲突。
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福平昨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三元收购三鹿有压力。
三元股份董秘王钤昨日表示,目前租赁范围内的职工已经安置。对于三鹿方面“全员接收”的说法,她表示,目前不会针对这些说法进行董事会讨论,具体如何需要最后双方再谈。
(胡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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