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对央企投资冲动发出预警,将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
记者5日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2008年,由于受自然灾害、金融危机和政策性减利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央企业预计实现利润7000亿元左右,同比下降30%左右。这也是中央企业自2002年以来年利润首次下滑。
据国资委初步预计,2008年,140多家中央企业将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5万亿元,同比增长20%。如果剔除两次自然灾害的影响及石化、发电企业等政策性亏损减利因素,实现利润总额在1万亿元左右,与2007年基本持平。
在国资委昨日召开的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还对一些中央企业的投资冲动提出警告,表示将从2010年开始在中央企业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以引导企业规范投资行为。
将在央企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
黄淑和表示,从2010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三任期开始,国资委将在中央企业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目的之一即是引导企业科学决策、谨慎投资,不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与传统计算公司利润的财务方法不同,经济增加值是包括资本成本在内所有成本被扣除后的剩余收入,是对真正利润的评价。业内人士表示,提高经济增加值水平,既要靠增加净利润,又要靠降低资本成本。在当前企业负债率水平较高、投资风险较大的情况下,尤其要避免盲目投资,减少资本占用。
“今后,凡有新上项目,一律要有资本成本门槛,并以此作为考核投资效果的主要依据。”黄淑和说。
针对目前负债水平较高、财务风险较大的中央企业,黄淑和特别强调,要谨慎稳妥地控制好投资规模,适当控制现有项目的投资节奏,该加快的加快,该延期的延期,该停止的停止。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将适当降低负债水平纳入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将酌情核定央企去年考核结果
黄淑和还表示,去年中央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自然灾害、政策性减利和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影响,国资委在核定企业考核结果时将会予以考虑,但不会同意经营不善者调低考核目标。他表示,为鼓励企业夯实资产、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国资委将客观评估各种因素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认真核定2008年考核结果。
一是对于那些因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害,导致损失较重、经营业绩受到严重影响的部分企业,将按照“国资委认大头、企业消化小头”的原则,在经过企业财务决算审核的基础上予以积极考虑。
二是对于受重大政策性价格因素影响的石油石化、电力等企业,在严格审计核实的基础上,国资委将据实予以合理考虑。
三是对于因国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存货跌价损失严重的企业,国资委将根据“同一行业同一尺度,同一因素同一考虑,同一主业同一标准”的原则,在企业据实申报和国资委认真审计核实的基础上,适当给予考虑。但是,对这类企业,要严格考核计分和考核结果评级。
四是对企业负责人离任后暴露的资产不实、利润不实的企业,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消化部分比照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政策,予以处理。
五是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要求调低考核目标的企业,国资委原则上不予考虑。
黄淑和强调,因受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受到损失的数字,中央企业必须如实上报,不得有任何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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