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可口可乐一名在华联系人对本报表示,汇源果汁是港交所的上市公司,根据规定,有关并购要在90天为期限对股东进行公告,而昨日刚好是这个时间点。
可口可乐表示,这份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可口可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Atlantic Industries联合公布的最新进展称,按照中国反垄断法规定,所需的申请已递交商务部审核,“收购在审批程序中”。
据介绍,收购要约所达成的在200天内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先决条件仍然有效,即以2009年3月23日为限,各方强调收购要约的状况目前并无任何改变。
这名联系人对本报表示,定出“3月23日”这个时间,是以之前收购要约200天有效为前提的。“这表示,我们签署的要约对各方都有约束力,并无价格等任何的改变”。
昨日汇源收盘价为9.60港元,比可口可乐宣布收购后首个交易日的10.94港元,已经跌了13%,而可口可乐提出的收购价高达12.20港元。此前市场曾揣测因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早前提出的收购价格“可能太高”,需要重新制定。
商务部曾批出限制性条件
如果商务部审查超过了3月23日交易收购要约的到期日,将有什么后果呢?Sheppard Mullin Richter & Hampton律师事务所在华高级法律顾问张小艺对本报表示,据《反垄断法》,交易是不能实施的。具体来讲就是,商务部反垄断局会就是否延长审查期限给出书面通知,但是在给出书面通知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在该延长的审查期限内不得实施交易行为。如果期满,商务部没有给出反对意见,那么就视为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11月商务部决定附加4个条件批准英博收购美国百威母公司A-B的交易,包括日后不能染指华润和燕京。张小艺表示,“如果交易的战略意义明显大于限制性条件对自身的负面影响,那就应该接受和执行,否则就应该重新考虑交易是否应当继续进行。”
在可口可乐向汇源果汁(1886.HK)提出要约收购后的第90天,各方联合透露了最新进展。据介绍,收购仍在商务部的审批程序中,收购要约将以2009年3月23日为限,可口可乐重申目前无意再谈收购价,间接否认市场揣测金融危机可能影响双方早前敲定的价格。(记者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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