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问题引起多方关注。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2006年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为53.1万元。
据该负责人透露,2006年,境内149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为53.1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1.85%,其中延期支付13.7万元,当期收入39.4万元(税前)。
该负责人说:“‘在现有155家央企中,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以上’的说法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不符合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的实际情况。”
谈到一些央企上市公司高管的高薪问题,该负责人强调,前一段时间披露的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服等企业的薪酬,分别为神华集团、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化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控股的上市公司(A+H)高管人员的薪酬和股票期权收入,而非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这些企业已经进入国内外资本市场,是按公司治理的规则来确定其薪酬的。不过,他也表示,上市公司也需要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使其薪酬更加合理。
来自国资委的统计显示,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2004-2006年)期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年均增长14.84%,薪酬水平年均增长14.92%。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薪酬经过第一任期的增长,总体水平已经不低,激励不足的问题初步解决,国资委党委已经决定适当调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增长速度,以缩小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差距。”
该负责人坦言,行政任命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不宜过高,但央企也参与市场竞争,如何留住人才成为两难问题。“这一矛盾,只能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来解决。”
据悉,在完善现行薪酬办法的同时,国资委将把工作重点转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规范的董事会等根本制度建设上,加快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将结合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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