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拟将中联煤50%股权转让 带走50%煤层气区块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07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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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601857)将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联煤)撤出所有50%的股权,角色由中联煤的股东正式变身为竞争对手,这场难言别扭的“婚姻”终于走到尽头,也使双方都松了一口气。对于规模尚小前景广阔的中国煤层气产业来说,这场整合大幕的拉开,是否会成为产业突破发展的契机?而对中石油而言,“单飞”成果是否更理想?
作别中联煤
据悉,除了中石油拥有的中联煤50%股权将悉数转让给中煤集团外,中石油还将带走50%的煤层气区块,面积达2万平方公里。而这些区块的探明储量为50亿立方米,其中绝大多数在山西境内。
中联煤将把位于山西沁水盆地的450口生产井中的190口转给中石油。中联煤从去年开始对这些井进行试验性开采,产能约4亿立方米。
同时,中石油在中联煤的管理人员也将回到中石油,中联煤领导层面临“大换血”。中联煤董事长孙茂远对本报记者说:“面临这么大的变化肯定会经历阵痛。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各项业务肯定要有适应和磨合的时间。”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煤集团将持有中联煤100%的股权。
而政府主导这次股权转移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要引进新的力量,引入竞争,以刺激产业的发展。
“中联煤将不改名,现有政策不变,只是股权发生调整,目前正在做相关的工作。”孙茂远说。
姻缘并不美满
中信建投研究员赵献兵认为,目前国家煤层气专营权将局部放开,同时中联煤拟谋划上市,这是双方取消合作的最主要原因。
1996年5月,当时的煤炭部、地质矿产部和中石油共同出资成立中联煤,从事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生产、输送、销售和利用,并享有对外合作专营权。后管理层变更为两家股东,中石油股份公司和中煤集团各持50%股份。
如此安排股权比例的初衷,自然是希望双方能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发展。中石油拥有国内领先的资源勘探开采技术及雄厚的资金实力;中煤集团则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开采经验,伴生于煤炭的煤层气,在勘探开采方面无法与煤炭生产脱钩。再赋予其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由此看来中联煤先天就有着良好“基因”。
但事实却不尽如人意,这50%的股份使管理双方处境尴尬,谁也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发展中联煤,为达致“均衡”而“均衡”,“1+1”的效果并没有大于2。
“中石油的退出对中联煤是件好事。以前双方的合作存在一些问题,中石油公司太大,业务以油气为主,在煤层气方面的精力毕竟有限。”中联煤董事长孙茂远说。
中联煤面临的问题还不止双方的合作问题。
煤层气就是人们常说的“瓦斯”,伴生与煤矿中,但矿权和气权的审批却在不同的部门。为避免瓦斯爆炸,原则上国家规定先采气再采煤,但实际上难以执行。从中国对能源的迫切需求来说,停止煤矿生产,让煤层气先开采也并不可行。
开采煤矿如何能不动煤层气?于是“气”和“煤”的矛盾日益加深,纠纷越来越多。中联煤与当地大小煤炭开采企业之间纠纷不断。有些煤炭企业不惜违反“先抽后采”的规定,直接将瓦斯排入大气,严重危害矿井安全,并造成污染。也有一些民营企业打着开发煤层气的幌子,圈占资源,开采煤炭。
这是中联煤和中石油共同面临的问题,并且至今尚无更好的办法解决。
由于基础建设不够,沁水盆地的开发受到限制。只有1300万立方米销售到市场上,大部分是作为压缩天然气(CNG)成为运输业的燃料。事实上,沁水盆地的潜力有望达到1000亿立方米。
中联煤有着煤层气勘探开发对外合作专营权,但国内煤层气构造复杂,开采难度较大,十多年来不少海外知名能源公司满怀热情而来,空手而归,借力外资之路障碍重重。
政策方面,去年国务院修改了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除了中联煤外,还将指定其他公司拥有煤层气的对外合作专营权。中联煤在这方面的垄断优势被打破。
同时,比起天然气,煤层气产业投入相当低,借力资本市场已经是央企发展中的重要一步。如果要上市,那中石油也必须交出中联煤的股份,以避免同业竞争。
10多年过去了,当初许多宏大的设想都没有实现,煤层气在中国仍然没有成为一个规模产业,商业化迟迟不能展开。 |
来源: 中国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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