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龙(000921)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因未按照2007年3月29日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对公司的资产重组,触发了追送股份的条件。
ST科龙股改完成、恢复上市已逾一年,海信空调未能如期完成相关资产重组工作,因此触发了追送股份的条件。公告表示,此次送股比例相当于股权分置改革后,以ST科龙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及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础,每10股送股约0.446429股,实际送股数量为9,725,059股。
公告指出,截至2008年4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公司全体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持有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都将在4月11日收到上述所送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 海信空调曾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在ST科龙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将对ST科龙进行资产重组,将海信集团旗下“白色家电”业务的相关资产通过认购ST科龙定向发行的股份的方式注入ST科龙,将ST科龙打造成为海信集团旗下的白色家电业务核心企业,并力争成为国内国际同行业最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如上述资产重组行为未能按时完成,或在资产重组完成后ST科龙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在追送股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持有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追送股份。(董文胜 张勤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