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国泰航空、东方航空和东航集团表决前亮明态度
今天(8日)下午2点整,在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东方航空(600115)的A股和H股股东将用手中的投票权决定“东新合作”的命运。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1月7日在《南华早报》和《香港经济日报》上发布公开声明,称如果在今日召开的东方航空特别股东大会上,东方航空的股东未能批准关于新加坡航空公司及淡马锡认购东方航空新发行H股的决议及其他相关决议,中航有限拟在两周内向东方航空董事会正式提交投资于东方航空并与之结成战略合作伙伴的建议。中航有限方面并将努力促成中国国航在新航方案所涉相关领域及其他领域与东方航空展开全方位合作。
针对中航有限的上述声明,包括中国国航(601111)、国泰航空(0293)、东方航空和东航集团在内的相关各方又再度重申了各自的态度。
中国国航今日公告称,公司尚未收到公司主要股东之一中航有限提出的关于促成公司与东方航空展开全方位合作的具体建议或方案。公司将密切关注中航声明所述建议的事态发展,并会认真考虑中航有限方面关于公司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并实现该战略伙伴关系所产生的协同效应的建议,视情况发展,依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目前,公司尚未就前述建议或方案做出任何决定。
东方航空今日也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至今没有收到来自中航有限正式提出的合作方案。另外,公司对中航有限的合作诚意持保留态度。公司坚持认为,与新航合作是公司谋求发展的最佳方式,是切实可行的。
在2007年9月份曾筹划与中航方面联手抢购东航股份的香港国泰航空也放弃了一直以来的缄默。国泰航空今日公告称,国泰航空将积极考虑中航有限及/或中国国航可能提出的建议,就国泰航空参与跟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及实现该战略伙伴关系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
国泰航空还称,作为中国国航的主要股东,国泰航空支持中国国航积极考虑中航有限提出的中国国航应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国泰航空将密切留意有关进展。
东航集团则在昨晚再度声明抨击中航有限提出入股新方案的动机。东航集团称,东方航空一直没有收到中航的入股方案。在长达四个月的时间里,中航方面未就合作事宜与东航股份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过任何直接沟通。“中航作为东航的竞争对手,提出入股方案的实际意图在于阻止东新合作的成功;东新合作公布时已依法依规得到批准,而‘中航入股方案’,具体内容不清,是否得到授权不清,能否依法依规获批不清。”
东航集团在声明中再度强调,“东航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是单纯的筹资行为。新航是全球公认的优秀的航空公司,东航与新航已经有许多业务合作。引进国际一流航空公司的品牌建设经验、管理经验和运营经验,尽快把东航建设成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中国优秀航空公司,也是合作的主要目的。”
“东航一直坚信,东新合作是切实可行的方案,是东航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经过多次、多方谈判得来的最佳且最适合的方案。东航相信该合作能为股东带来更多的价值。”(记者 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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