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来,随着反垄断法的颁布,中国石油、中国移动、国家电网等在世界500强榜上有名的公司遭受非议,一些媒体和网友指责这些公司的巨额利润主要来自于垄断,并列举其凭借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种种行为,甚至认为“垄断国企”的壮大并非幸事。
这些议论饱含了媒体和网友希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愿望,其批评和责难也不乏具体的实例。但平心而论,这些议论停留在感性的层面,存在着太多的误区。
中国石油等公司发展到今天,是我国近三十年国企改革的结果,是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产物。如何看待中国石油等公司,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战略和市场经济的方向。事关大局,我们必须理性地分析中国石油等公司的功与过。
最近发布的2007年度《财富》全球500大公司排名,“中国因素”仍然是看点之一。中国的全球500大公司继续扩容,总数达到30家。入选500大公司的数量以及排位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原本这是个好消息,而网络上部分声音的反应不是喜而是忧,进入500强的电信、电力、石油等一些特殊行业的大型国企似乎都打上了垄断的烙印而“犯了众怒”,被冠以“垄断国企”之称,被指责为靠垄断价格获得行业高收入,损害消费者利益,妨碍竞争,阻碍技术进步,承担社会责任不够等等。总之,骂声的终点是“这样的垄断国企不断壮大并非幸事”。
“原来我们国企没做大、效益比较差,人家就说国企搞不好、不要搞了。现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了,他们又说挣那么多钱,垄断,又不好。总之,横竖国企就是不好,不是这个意思吗?”一家大型国企老总委屈地对记者说。
公众渴望知情,国企需要澄清;消费者渴望被善待,企业渴望被理解。带着这个愿望,记者采访了中国石油、中国移动和国家电网公司。这也是大型国企首度公开回应上述公众质疑。
公众质疑1 靠垄断价格获利、垄断利润获得高收入,损害消费者利益
中国石油:
政府对价格实行统一管理,石油企业没有定价权,石油公司不具备自己定价获得超额利润的特征。
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说石油企业获得了暴利,不是因为提高经营水平而获得,而是因为价格上升带来的。这里有一个误解。石油价格的上升,并不一定能带来产量的增加。国外的石油大公司,2003年以后,虽然石油价格上升,但石油产量不是在增加,而是在下降。因为随着油价的上升,成本也上升。从2000年到现在,海上钻井船的租用费用已经从20万美元增加到50万美元,所以很多项目都被迫延期停下来了。相比之下,这几年中国石油挖掘技术潜力,加大勘探开发投入,保证产量一直增长。并不是因为我们集中了、专营了,我们就不用靠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带来效益了。另外,石油行业价格的上升,带来了收益的上升,这不是我们国家决定的,这是近年国际石油价格上升使石油公司成为比较赚钱的公司。而过去15年石油价格最低时期降低到了10美元以下,那时石油公司基本是保平或者亏损的。
中国石油应该说盈利水平在国企中是最高的,但是我们员工的收入水平却是比较落后的。不是说我们赚的钱全是我们自己的,外部不了解我们的情况。
国企也是一个企业。要防止国有企业内局部的、暂时的不太正常的现象,可能影响消费者的情况,所以加强监管非常必要,公众的监督是非常重要的。
国家电网:
我们这个行业,世界上的国家对这种自然垄断的行业都是严格管制的。一是我们上规模的投入和项目审批是非常严格的。二是在国家经营范围内,输配电价格和销售价格,所有这些环节的波动都是要经过发改委批准的。三是收入问题。这么大的一个系统,确实是有问题存在的,但是我们企业的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也都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的,薪酬水平也是国家定的。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方面我们要严加规范。比如说搭售和拒绝交易。在以前有一些投诉,随着这几年我们的优质服务、十项承诺,这方面的投诉大量减少。
中国移动: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国的电话用户达到了5亿(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5%,提前释放了很多的用户量。这么大的用户量,有消费者投诉也是难免的。不能把市场交易中所有的问题都归结到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这么大的用户量,现在连低收入的用户都已经开始使用移动电话了,收破烂的都在用手机,这个资费高吗?发达国家也不可能这样。其实,我们的资费同其他国家相比并不贵。
对于国际长话我们比国外贵这个问题,之所以大家感觉到中国大陆打出去的电话贵,是因为外国公司要与我们结算,大部分钱被他们拿走了。因为在国际市场上他们还占据着主导地位,所以我们打过去他们收我们的费收得高,自然显得贵。
我们的收入是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和报批的,价格也是有部分政府指导价,一部分市场定价。
公众质疑2 妨碍竞争,造成垄断,降低全社会经济效率
中国石油:
现在我国有三家大的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基本上是国有控股。政府现在实行上游、中游专营制度,对于炼油和销售是准入制度下的多主体参与的市场竞争。石油的争夺是世界性的。作为发展中国家来说,和发达国家来比,经济实力相比差距是非常大的。俄罗斯走过一条弯路,他们把石油分为了很多的小工业,最后还是重新组合了一个国家型的石油公司。所以,我们国家的石油制度,符合我们国家的特点。而且我们也研究了经济转型的发展中国家,一般采取的做法是关注资源的源头、管住运输环节、管住价格,而且严格准入,保证行业有效运行。实行集中的专营制度,并没有影响竞争。
国家电网:
国家已经对原来垂直一体化的电力行业进行了“横切竖割”。把发电企业拆分成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和中国电投五大集团公司,把电网按区域拆分成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进而又按区域再拆分为多个区域电网公司;又把电网、发电和辅业按业务切割。
从客观上说,我们应该实行电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发挥这样的自然垄断优势,才能创造成效。这个行业具有巨大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网络经济的特点,投入非常大、周期非常长。在一定市场需求下,与两家或者更多的企业相比,单独的一家提供的产品更多,这是客观存在的。规模大了以后,才可以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利于促进电力市场化进城,有利于经济循环和社会责任。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在具有可竞争性的环节已经进行了拆分。“十一五”的改革任务,是要进一步进行主业和辅业的分离。
中国移动:
电信部门经过多次分拆和重组,最后形成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和中国卫星通信等六大公司,竞争是很激烈的。
反垄断法不反对结构性垄断的现象。是限制垄断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为国有大型企业的中国移动的做强做大,不应当影响反垄断法的实施。国有企业做强做大,是提高综合国力的主力军,不会起到负面作用。自2000年以来,中国移动通信累计上缴利税1670.08亿元,创造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超过230万个,对国民经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据专家测算,2003年至2005年中国移动通信所创造价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持续保持在1.1%以上,同期对国民经济总需求的拉动保持在2.2%以上,能说是降低全社会经济效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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