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油源,以技术指标作为行业门槛,才能满盘皆活
9月1日举办的中国石油流通行业高层论坛,上百家民营油企以及业内专家在京城聚首,再次想从两大石油巨头手中争取生存权。
可惜,这是一场无法取胜的战斗。在8月30日通过的反垄断法中有如下条款,“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清楚说明某些行业的行政垄断享有但书特权,石油业垄断巨头完全可以适用这一豁免条款。
从理念上来说同样如此,我国石油行业纸面上开放度增加,行动上垄断度加强。这源自于一个理念,即做大基础领域的国企才能保障中国经济安全。按照中国入世的承诺,国内石油零售市场在2004年对外开放,国内石油批发市场在2007年对外开放。实际上,从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经贸委等八部门的“38号文”,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之外,不允许独立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存在;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重申两大集团的成品油批发专营权,并进一步赋予其零售专营权;去年年末,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提高而不是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这些旨在WTO开放过程中对抗跨国垄断巨头、捍卫国内经济安全的举措,一一成为射杀石油行业民企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一组数据形象地反映了民营油企的萎缩:全国民营石油批发企业由1998年的3340多家锐减到目前的663家,其中有1 / 3正在或者已经倒闭,现有45000多座民营加油站有2/5处于死亡边缘。不难理解民营油企为何要打包出售给外资:这哪是正常交易,分明是死亡抢救行动。
有零星的好消息,但第一未触及民营企业无法获得油源这一根本顽疾,第二停留于纸面落实遥遥无期。8月4日,针对新一轮油荒民营企业无油可供,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公司对系统内外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一视同仁,不得对系统外企业停供、限供成品油。但垄断巨头用“停批保零”轻松化解,只要市场上有油,又有谁去追究民企是否得到了油源?另一个好消息是8月底传出的,经中商石油委争取,国家给予民营油企一部分行政性油源,具体数字大概在500万吨。但远水难解近渴,更何况还只是涓滴之水。在6月发改委主持的会议上,中石油、中石化态度强硬,不同意切一块油给民企,认为“给了民企等于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果然,国资流失再次成为围剿民企的说辞,不知道两家公司让外国投资者赚了几百亿的钱算不算国资流失?
扼杀民营油企将使我国能源行业更不安全。
第一,失去生存空间的民营油企出于义愤更是出于自保,纷纷将企业打包出售给在中国市场攻城略地的跨国外资企业,这使外资能够以低廉的价格从容在市场布局。今后中国石油垄断巨头不得不直面外企的挑战,从博弈能力以及资金、市场经验等各方面而言,跨国能源巨头的能量绝非民营油企可比。他们迟早会要求WTO所规定的市场开放政策,否则,国际压力将源源而来。
可怕的不仅是民营油企被逼与外企携手(目前进入中国希望收购民营石油资产的境外资金高达3亿美元),甚至中石化集团都在与外资携手,以与更大的垄断巨头抗衡。有关方面似乎认定民企比外企更不安全。有关人士就曾说,外资并购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必大惊小怪。
第二,石油垄断企业虽然一再跻身亚洲最赚钱企业、世界500强,也在世界各地搜寻油源,但其生产效率仍然难以与世界知名石油企业并肩,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国垄断型的大企业,其盈利情况与劳动效率却没有一个进入前50名。中国国有企业耗用2/3金融资源,所创下的GDP仅占全国1/3,并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成就。
第三,垄断企业成为我国资源价格市场化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阻碍。正因为垄断,我国的资源价格市场化无法形成公允的定价体系,国内不能形成市场价格,又无法参照国外价格,资源价格市场化动辄得咎,迟迟无法启动,价格争执的惟一作用是增强了物价部门的权力。在资本市场中,且不说大量非流通股的存在,以及在回购过程中屡屡发生的侵害中小股民事件,更重要的是,垄断价格导致国内石油期货有效交易不足,一直半死不活。中国企业在期货等领域无尺寸之长,只留下一个个痛苦的回忆,在国际期货市场已实行“战略撤退”,转而以控制油源为主,但欧美国家在有意封堵这一方略。我国不得不以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采购国外大宗商品为代价进行弥补。这一代价难道比向民企开放石油市场更低?
开放油源,以技术指标作为行业门槛,才能满盘皆活。如果有关方面以垄断企业捍卫经济安全这一心结不解,中国石油、金融等领域的市场化就无法推进,最后有可能在被迫开放中,失去竞争力与控制权。(叶檀/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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