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正茂在其编译的《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文中回顾了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来龙去脉,系统地讨论了“企业社会责任会起作用吗”、“ 它已经起作用了吗”、“ 它应该起作用吗”这三个问题。文章首先分析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开明的利己主义”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明智的投资”这两个观点,指出社会责任代表着企业行为的一种高尚的方式。这会使企业具有一种姿态,这种姿态叫做“社会责任感”,它是指预料到社会问题,并预防社会问题,而不是与它们同流合污,或者仅仅达到最低限度的要求。
接着,分析了反对“社会责任”概念的诸派观点,比如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花言巧语,没有行动”,比如认为“商人根本没有能力处理社会问题”,还有人指出,大型企业不可能具有社会责任,这是由它的环境、结构和控制制度的性质决定的。企业活动的本质就是创造社会问题,它们又怎么能解决社会问题呢?甚至有人指出企业没有权利追求社会目标。企业的管理者缺乏广泛的公共合法性,他们顶多是由私人股东任命的。因此,他们没有权力追求广泛的社会目标,把他们对公共福利的解释强加给社会。“谁给他们权力这样做了?”
随后,文章从企业内部分析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和障碍。指出了现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三大障碍。
最后,文章提出两个重要的论点来证明社会责任不可或缺。第一,大型组织的战略决策不可避免地在产生经济效应的同时也产生社会效应,两者有着割不断的联系。换句话说,在大公司里没有纯粹的经济战略决策,所有的决策也都是社会决策。只有那些把头深深埋在经济理论中的逃避现实的人,才可能以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之间的区别为借口,拒绝社会责任。第二,我们需要扭转组织中的非人性主义和功利主义的长期趋势,这是一种压榨我们的理想、信念、感情、道德感、使命感以及毅力的趋势。社会责任代表了我们希望阻止和扭转这一趋势的最良好的愿望,也许是我们唯一真实的愿望。如果身处重要位置的人缺乏责任感和道德,这个社会将无法继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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