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当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次理解,不可一概而论。”谈及民营企业要肩负的社会责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这样说。
厉以宁是在近日举行的“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丛书”首发式上作出如上表示的。他指出,社会强调民企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这是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敏感话题之一,但哪些内容算企业社会责任往往界定不清,应该分法律和道德两个层次理解。
“首先是法律层次上的,即民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成污染、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克扣员工工资等等,这是一个企业最基本的责任。其次,在做到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后,依靠企业家自己个人的感觉和领悟,才可能引导企业承担进入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如慈善捐献与社会公益,这应是一个逐步的自觉过程。”厉以宁同时指出,“如果一方面在违背法律法规做经营,另一方面又在捐资办学,这其实是连基本的社会责任都未尽到。”
谈及今后民营经济壮大需要的内外环境,厉以宁指出,民营经济大发展其实才刚刚开始,在“非公经济36条”出台之后,国家要鼓励民营经济继续发展,有些工作仍必须继续关注,包括玻璃门是否继续存在,国企民企生存环境是否有着公平待遇,融资难问题是否真正解决,这些仍然是今后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重要研究课题。
他说,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是一个趋势。“改革开放近20年来,民营经济主要起到了三大作用,首先是对于GDP的贡献,2005年,民企贡献到了GDP的一半,2006年超过1/2,到2007年,也许会占70%的比例,虽然很难预料未来5年的发展,但可以想见必然更光明;第二,则是在缓解失业问题,增加就业上的贡献;第三,则是帮助广大农民自主发展。他同时乐观地表示:“新农村建设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大好机遇。”他告诉记者,通过去年以来对河南等多个省份的考察,他发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民营经济将能在四个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包括参与农村金融改革,农业产业链生产加工、物流配送、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四个方面等。
另据介绍,此次在新书首发式上亮相的厉以宁的《论民营经济》是“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丛书”之一,是他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观点的首次系统整理,从政策环境、融资环境以及体制转型、战略转型、管理模式转型等方面全方位地论述了民营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而“民营经济丛书”则是北京大学首度出版民营经济方面的著作,也是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的首批研究成果,除《厉以宁论民营经济》外,其它四本分别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2006)》、《品牌战略与企业成长———理论研究案例分析》、《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战略案例研究》及《民营经济精品论文选》。在新书首发的同时,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还对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进行了《品牌战略与企业成长性问题研究》课题研究的第二批捐赠,该院下属的品牌战略研究所也于当日宣告成立。(张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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