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那样的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诸多不合理的收费和罚款,很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根本不敢创业,办起了工商户和企业也要苦于应付种类繁多的交费。”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对记者说。
在他眼里,扭曲的体制下产生的各种收费,已经成为了抑制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
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在2006年组织了“2006年中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该调查旨在了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非公经济36条”落实情况。而调查结果显示,“政府监管方式和收费行为”已经成为了被调查企业“认为最不满意的两大问题”之一。
数据显示,私营企业额外承担着“除企业税收外的各种收费、各种摊派以及公关招待费”等三项支出,而为这三项支出所负担的费用已经相当于企业利润的1/3。“而个体户所缴纳的费用比重要还要高,甚至达到2/3左右。”
据周天勇介绍,“向管理对象收费和罚款,收支两条线”是目前工商管理系统行政和执法和经费来源体制。而在目前的工商管理系统中,全省市县工商管理系统总是会被下达口头的收费任务。“省财政对工商管理部门潜规划上下达收费任务,而所收缴上来的钱将会作为后者的行政管理经费。‘超收奖励、罚款分成’的激励措施已经成为了一条彼此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按周天勇的话说,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收费,在一些地区,财政拨付给工商的要比工商所收的少,形成工商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后的省收费盈余机构,像工商和质监已经沦为一些省级财政的“敛财工具”。
在这种“收支两条线”体制的刺激下,直接产生的结果便是工商管理部门的恶意执法以及在管理上对个体户的“吃拿卡要”。周天勇介绍说,“目前一个个体户往往要面对来自30多个城管、质监、卫生防疫、交通行政等机构的收费,而向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征收的钱,被用于相关机构办公设施和办公经费、职员的工资福利奖金等。”
因此,周天勇强烈呼吁和建议,1、像工商这样的行政和执法机构,其行政和执法应当与其部门利益相分离,与收费相分离;2、工商系统控制人员编制,只出只退不进或者少进,精简机构和人员,从严核定朵机构和人员编制;3、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应当由各级财政全额拨款200亿元左右进行供养,废除他们“向管理对象收费和罚款,收支两条线”的经费筹集和运作体制;4、对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和贵州等省区的工商系统,由于其财政困难,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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