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二00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今天圆满结束,再有六人此次被聘为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职务。
据了解,受十一家中央企业委托,国务院国资委二00六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十一家中央企业的十一位企业总法律顾问。共有八百七十九人报名应聘,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测试、人选公示等程序规范运作,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六家企业确定了考察人选。
确定考察人选后,企业对人选进行了全面考察。最终,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和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成功觅得合适人选。
据称,这次聘用的六名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都长期从事法律工作,有比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理论。(记者 贾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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