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透露,2007年企业要加快处置和回收不良资产,及时督促收益入账,防止形成“小金库”,坚决查处隐匿不良资产处置收益问题,此举表明国资委正在为央企2007年开始支付红利铺路。
昨天,国务院国资委公布《关于加强2007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抓住不良资产管理中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处置、收益入账、完善内控、改进管理等主要环节,注重提高监控能力,着力促进规范管理。要把预防和查处“小金库”问题,作为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
此前曾有专家表示,国企普遍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国企负责人“往往大权在握”,国资收益变成了企业的“小金库”,这是由于央企不上缴红利造成出资人长期缺失。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2006年年底也表示,央企可能于2007年开始支付红利。相关文件是由财政部和国资委共同起草的《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草案),其中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分红的范围进行了划定。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黄丹华透露,原来央企小金库问题严重,2004年,中央企业共清理小金库635个,涉及金额2.86亿元。
根据此次的《意见》,国资委要求央企促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防范不良资产处置收益流失。到2010年,健全促进企业提高执行力、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王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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