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2日),记者从上海市信息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信息委今年已颁布《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两项《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简称“36条”)配套政策,以进一步推动上海的经济发展。
从今年起,中小企业将能从良好的信用记录中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宽的融资渠道。《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共15条。其中规定,中小企业主动使用信用产品、建立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并保持良好信用记录,将会在参加政府采购、申请多种资质、优惠政策或资金时,获得优先考虑。
《关于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共17条,其中规定企业在信息化改造中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开发费用,在按规定施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上述政策的具体信息可在上海市信息委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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