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以非法学本科背景为依托,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又有在法律实务部门实习的经历,显示了复合型、实务型的专业优势,就业方向较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法律人才尤其是实务型人才社会需求量大。近几年来,法律硕士始终是考生追捧的热门专业之一。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哪些条件?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联考考试大纲有哪些变化、招生政策有哪些调整?这些都是考生关心的问题。
报名条件:法律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为了更好地实现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特殊的教育功能和作用,从2000年起,国家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具体而言,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份),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外,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也可报考。
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这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则鼓励其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
联考大纲:内容调整紧随新法变动
为了保证该专业的招生质量,使之健康地发展,并探索一套适合该专业特点的招生办法,法律硕士考试方式从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文)、外语、民法学、刑法学(目前民法学和刑法学合并为法硕专业基础科目)、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理论(文)和外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专业基础(含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
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联考考试大纲相对于2007年来说,变化并不是很大。今年法律硕士大纲的变化最主要的体现在民法方面,它主要是把我国新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的内容加入到了考试中,从而在结构和内容上作了相应的调整,比如增加了物权的平等保护原则、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同时,民法删除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委托等知识点。
刑法相对来说,变化比较小,增加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聚众斗殴罪、强迫卖淫罪等知识点,删除了组织卖淫罪等知识点。法理学增加了法与道德的冲突这个知识点,中国法制史增加了商事立法这个知识点,其他的基本上没有变化。
加强对从事法律工作相关能力和发展潜质的考查,是法硕联考的一个突出特点和基本工作思路,从大纲的变化可以看出,该考试越来越贴近于社会现实生活,考试内容紧跟着我国法律的变化,越来越注重运用能力的考查。
总的来说,新大纲的考查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第二,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提高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纵观近几年的考题,可以看出联考跟司考越来越接近,选择题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而且这种题目有增加的趋势,这些小案例几乎都源自生活、源自法院的真实案例,因此,考生要多注意观察生活中的实例,注重实践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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