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结果运用:通过考核激励约束干部
考核结果的运用,直接关系考核效果。
新考核办法要求,对干部考核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作为试点地区,天津市在试点过程中增加了“完成重点任务情况”的考核,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表现和实际成效,并把年度考核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如与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跟踪考察结合起来,与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和巡视组巡视结合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还注重与上一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比较,注重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中央的要求看,就是要充分发挥考核的积极作用,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同时,对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不负责任、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以及完成约束性指标方面发生问题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只有将考核的结果和官员的奖与罚、贬与升密切联系起来,才能让干部对考核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考核的目的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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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在试点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运用责任制考核成果。一是考核成果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内容。对被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现大的问题,“评先”将实行一票否决制,使责任制考核与干部使用有机结合。二是省委常委会和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考核情况汇报。三是把考核成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情况,省委对省直单位4名党政正职、区市2名副职进行了调整,还对几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一名被考核单位的主要领导深有感触地说:“省委将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年度工作考核结合进行,使自己深感‘一把手’肩上责任重大,必须始终不忘‘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编辑点评:
长期以来,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脱节现象,并由此导致干部考核流于形式。特别是在年度考核中往往除个别被评为不称职外,存在主要领导年年评优、一般干部轮流坐庄、其他人员千篇一律为称职的考核结果。那些不称职的干部难以通过考核评价机制界定出来,考核结果难以作为干部奖惩和升降的依据,制约了考核工作激励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干部群众参与考核的积极性。这次中央出台的《意见》提出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抓住了关键环节,有利于解决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脱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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