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有部分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考生之间进行;
(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三)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从2009年1月12日14:00起,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www.scs.gov.cn),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
(二)网上递交调剂申请。2009年1月13日8:00至1月15日18:00期间,考生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网页,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三)调剂职位的资格审查。2009年1月16日8:00至17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招录机关按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
三、查询调剂结果
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2009年1月20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剂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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