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今日公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要求,在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中,不得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打击报复。
规定明确,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规定要求,在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中,还不得有下列行为:超编制、超职数、超机构规格或者自设职位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随意放宽或者改变公务员职务任用和晋升的条件;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的情况;违反规定程序决定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突击晋升公务员职务;其他妨碍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公正合理进行的行为。
规定强调,对违反本规定作出的决定,由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此外,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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