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今日公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根据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规定明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此外,根据规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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