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中方强烈不满萨科齐会见达赖 中国百亿采购大单将押后 激怒网民 -财政部提交预算 明年赤字达2800亿 第2次经济普查12月31日启动 -药监局通报23家销售假劣药网站 10家可向个人售非处方药(名单) -中国火星探测器后年上将火星找水 2012年前发射"神八神九神十" -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汽柴油价不提高 收费公路减六成 百姓税负减少 -银监会酝酿叫停外汇保证金新开户业务 保监会严打保险中介违规 -最牛散户刘芳现身 否认与黄光裕内幕交易 09年股票与基金或反弹 -深交所修订上市公司信披考核办法/全文 中小板保荐工作指引/全文 -山东新泰多名欲上访者被送精神病院 山西检察院抓走央视女记者 -李荣融透露央企今年缴税额有望破万亿 要求民营企业警惕"三乱"
首页>>公务员考试资讯大全>>公务员相关政策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全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12 月 08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 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 任 职

第六条 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四)转任、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十条 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

(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一条 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二条 公务员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级别。

第十三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任职务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国家公务员局公布公务员任免、调任、定级规定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全文
《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全文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全文
国家公务员局出新规 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
公务员15个配套法规正在制定 考核规定非新出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否认公务员第二轮加薪说
图片新闻:
铁道部12月21日调整全国列车运行图 增开两列快车(车次表)
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首现中国产权市场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