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好消息!昨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发布了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省将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省计划招考公务员3794名,其中省直机关349名、省以下垂管系统452名、市县乡机关2993名。而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分别计划招考299名、172名和230名。
省直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招考计划与职位等有关详细情况,请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人事编制网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等。市(州)单位的招考职位及招考条件,详见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公告或简章。
省直单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市州现场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3月7日至9日。省直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5日至11日,报名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731-2688018、2217795、4688383),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08年3月7日至13日。市州网络报名时间由市州自定。省直垂直管理系统的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现场报名点由市州指定;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按属地原则到当地市州报名点报名。此次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请于3月19日带上述凭证到省人事考试院(军凯宾馆前栋三楼长沙市远大路132号,咨询电话0731-4688383)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本次招录公务员对考纪有明确要求。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报考条件
年龄学历均有明确要求
如果您有意报考今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的相关职位,那您可要了解清楚以下报考条件,看看自己是否符合。
报考今年省公务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省、市(州)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市、区)、乡(镇)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此外,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
同时,需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自2005年以来在全国和全省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考试时间
4月12日举行招考笔试
2008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时间为4月12日。其中,9时至11时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时至16时30分考申论。
此次招考职位分为A、B两类。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B类职位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均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回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由招考单位在报名时予以明确。
优惠政策
到基层锻炼的毕业生可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可予以加分: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组织选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二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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