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比例及分数线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我署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即各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总成绩列前5名的考生进入面试,各职位面试分数线如下:
1.04001001职位的分数线为:总分125.6分+能力≥55分
2.04002001职位的分数线为:总分114.5分+能力≥55分
3.04003001职位的分数线为:总分117.2分+能力≥55分
4.04004001职位的分数线为:总分119.9分+能力≥55分
5.04006001职位的分数线为:总分118.5分+能力≥55分
6.04005001职位的分数线为:总分108.4分+能力≥55分(04005001职位需调剂1人)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姓名 准考证号 姓名 准考证号
周 坤 13918081714 翁小倩 13913160623
汪 强 13914226119 刘 颖 13913261829
易 硕 13912613003 陈思宇 13918580701
高 远 13918061822 朱一欣 13913386421
丁洪亮 13917860215 王 培 13914132227
阳屹琴 13914418109 刘文玲 13918091219
许 宁 13914418108 周 婷 13918061924
张迁平 13915513225 吴庆云 13918692916
王 磊 13918762310 魏 彬 13918040506
翟 泳 13913725022 张海波 13916803302
李 丽 13918050327 凌 轶 13918760720
段晓雁 13918331129 朱鸿军 13918491510
刘 阳 13917990906 胡国庆 13918130716
李 刚 13912130413 王敬媛 13918150720
王 文 13914418116
三、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2月16日17:00前致电我署人教司干部处确定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安排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08年2月22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8: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候考地点
新闻出版总署机关办公楼九层903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三)所需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人事部网站下载,需手填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后携带到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
(六)考生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七)联系电话:010-65212718,65127817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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