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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收编”打工子弟学校
纳入教育发展规划,足额拨付经费,选派优秀教育督导员
为加强农民工子弟学校政策的扶持和管理,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出台相关规定,促使农民工子弟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向“正规军”看齐。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以公办学校为主,但由于城区公办教育资源不足,各地还存在少数以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这些农民工子弟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不同需求,缓解了城区教育资源紧缺的状况,方便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将农民工子弟学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并作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对象统一管理。按照同类公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与公办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坚持扶持和管理并举,公办校与农民工子弟校结对帮扶,并将农民工子弟校纳入福建省向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免费赠送课程教学资源范畴。选派公办校优秀干部到农民工子弟校担任教育督导员。(记者 吴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