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考生志愿被篡改案件 称志愿已经恢复

2012年07月24日14:0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考生志愿 志愿填报 公安机关 案件 个人信息 对口高职 招生工作 密码信息 招生信息

中新网7月23日电教育部今日通报称,近期发生的几起考生高考志愿被非法篡改事件,有关省市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迅速侦查,犯罪嫌疑人已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被非法篡改的考生志愿在案情查清后已经恢复。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教师李某、秦某勾结眉山市万胜高中教导处副主任徐某,非法获取万胜高中今年参加高考的300余名考生志愿填报初始密码等个人信息,并将10余名仍使用初始密码的考生志愿篡改为“四川三河职业学院”。秦某因涉嫌侵犯通信自由罪,李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徐某因涉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拘。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苏某利用偷窥到的尹某志愿填报密码信息,将尹某高考志愿篡改。鹤壁市浚县师某根据猜测的张某、刘某志愿填报密码信息,将两人志愿篡改。苏某、师某因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违法行为,被当地公安机关刑拘。6月底,周口卫校参加对口高职考试的14名考生志愿被篡改为“山东现代职业学院”,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已取得进展,有关考生的志愿信息一经核实,只要符合录取条件,录取将不受影响。

针对以上案件,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树立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考生号、身份证号、网上志愿填报密码等信息是进行志愿填报的重要资料信息,务必妥善保管,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如发现报考志愿等个人信息被篡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教育部要求各地招生管理部门,加强招生信息安全防范,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严防招生工作人员和中学泄露考生个人信息,切实维护好考生合法权益;要求学校加强对教师和招生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十条禁令”和阳光工程“六不准”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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