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2012年07月23日14: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教育部 农村义务教育 学校师生 学龄人口 学生家庭 适龄儿童 教学点 生源 学生家长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发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强调,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意见稿指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适应城镇化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意见稿指出,要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意见稿提到,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要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撤并方案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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