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民间方案公布 京沪须连续4年以上学籍

2011年10月30日10: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高考报名资格 学籍 高考移民 高考录取 教育公平 教育均衡 京沪 招生工作 择校热 户籍限制

近日,张千帆等15位学者联名提请国务院和教育部,呼吁取消高考和招生工作中的考生户籍限制,再次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问题推向了舆论的焦点。昨天,在针对“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的研讨会上,20多位随迁子女家长共同起草的《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公布。方案建议,应“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不再把户籍作为高考报名的限制条件,高考报名资格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等标准认定。

5.1万人签名提建议

据了解,这些随迁子女家长已连续16次向教育部递交呼吁书和建议书。截至目前,征集签名人数已经达到51000人。

据了解,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有2.2亿人离开户籍地迁居异地工作和生活。

京沪须连续4年学籍

方案中,针对报名资格,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和其他城市可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如在京、沪,“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其他城市,认定标准则为“至高中毕业拥有3年以上连续学籍”。

作为补充,方案还认为,为了避免“择校热”和“高考移民”行为,还应当尽快实现城市区域内部的教育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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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寻求教育公平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表示,他并不建议使用“取消高考户籍”这样的说法。他认为,应当是在寻求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实现以学籍作为指标接纳随迁子女参加高考。而异地高考的实现,要依赖于实行全国统一高考,消除“高考移民”。只有实行全国统一高考,才能使教育主管部门在公共政策的选择上有可行性。

可能会有新的不公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梁文永称,随迁子女进入输入地参加高考和录取之后,由于录取率的限制,可能会占用输入地的高考录取指标,会造成“用新的不平等代替旧的不平等”。

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所主任熊伟建议,要推进教育公平,一是高考录取名额要按照人数和地区发展来等比例分配,二是应尽快制定高校招生考试法。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认为,目前实现异地高考的障碍已不在于教育主管部门,而在于户籍管理部门。 (记者张晓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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