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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禁补令”旨在引导教师在课堂质量上下工夫,引领学生自主参与课堂学习,最终减轻学生负担。(资料图片:红网)
湖南省教育厅21日发出通知,明确要求从2010-2011学年寒假起,全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组织三年级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得为各种社会机构举办的复习班、辅导班等提供场地和条件。
将高中毕业班也纳入禁止补课范围,这是目前全国下达的最严“禁补令”。
通知说,为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各高中学校及其教师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转变教学方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指导学生及其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好学生的节假期生活和学习计划。
湖南规定,确因设置考试考点、遭遇突发事件等非常情形临时停课所耽误的课时,学校需报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安排在学期内节假日而非寒暑假按实补足,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其实早在今年10月,省教育厅已经就该项“禁补令”和省内100多所高中的校长吹风。在10月的湖南普通高中校长论坛上,一位高中副校长向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说,现在的高三师生太辛苦了,很多学生做作业到晚上11点以后,能否请省教育厅明确规范高中教育行为,每天让师生多休息1个小时。
张放平表示,以前允许高三补课,是考虑到高考提前了1个月,现在已经是新课程改革高考,再让高三学生成建制补课是没有道理的,他已经建议该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停止高三假期集体补课行为。引导教师在课堂质量上下工夫,引领学生自主参与课堂学习,找到更科学的办法,最终减轻学生负担。
为了落实这项工作,省教育厅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抽查。同时要求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公众举报信息及时进行暗访核查,对违规补课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凡学校违反规定,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违规问题视而不见、不加制止、不予纠正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作出处理并通报当地政府。
新规出台后,2009年7月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中,“高三年级为适应高考时间提前要求,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用于完成教学任务”的规定同时废止;其所规定的“其他年级一律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及其他内容仍然有效。 (潇湘晨报 记者 胡力丰 通讯员 李让恒 章仙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