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谈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达成和解是种解脱

2010年08月14日13:2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 罗彩霞 冒名顶替 上大学 罗彩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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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放

  2004年6月,湖南省邵东县一中高中毕业生罗彩霞参加高考,总成绩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

  2004年9月,时任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从女儿班主任邵东县一中教师张文迪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9月27日,在王峥嵘的操作下,当年高考成绩为335分的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被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降低20分定向补录。

  2005年,在高中复读一年后,罗彩霞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

  2008年,王佳俊用罗彩霞的名字办理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2009年3月,罗彩霞在申办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随后确认为高中同班同学王佳俊盗用身份证信息。

  2009年4月27日,罗彩霞在天涯网站上发帖,《高中同班同学冒名顶替上大学 我的伤害谁给埋单?》

  2009年5月4日,罗彩霞事件被媒体曝光见报,随后引起全国媒体的跟进和关注。有关部门遂展开调查。

  2009年5月17日,罗彩霞以侵害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起诉王佳俊、贵州师大等7个单位和个人。同年6月,罗彩霞将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追加为第8名被告。

  2009年10月,王峥嵘被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与原犯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期间王佳俊一直下落不明。

  2010年8月13日,立案15个月后,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4个多小时后,罗彩霞与各方达成和解协议,放弃对各被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

  为何要调解:

  我觉得无能为力了,我想早点结束

  记者:这个结果是你想要的吗?

  罗:总的来说这个结果还是挺好的吧,至少不让我总有个事挂在心里。

  记者:对于你个人来说,可能不是太坏的结果,王家受到的影响很大了,但是相关单位和个人到现在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没有被追究责任。

  罗:我可能累了吧。我觉得我一个人无能为力了,我想早点结束。你看这像持久战,一拖就是十几个月。庭审开完了,这个事情就了结了。这个感觉很好。

  记者:调解的想法庭审前就有吗?

  罗:调解的想法很久就有了。开庭的时候,我就在想,接受还是不接受?这个问题其实考虑了很久,前10天左右,律师就让我考虑这个问题,我没给他答案。昨天我们也一直在探讨这个问题。

  对这个官司,我和我家人都希望结束。对律师来说,他们也许觉得累吧。大家都有这个感觉吧。这个官司涉及太多的机关,你看这次庭审天津法院很多人,他们法院的院长,以及法警等都从天津过来的,我们律师事务所也来了5个人,一直以来,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心理负担。

  律师昨天晚上忙到很晚,一直到今天凌晨3时,他们压力很大,要做两个方案。其实大家都有调解想法。最后达成调解,是个综合因素。好好开始吧,反正就当刚毕业。一直很纠结,但调解这是我最终的抉择。

  如果这次调解不了,等着法院宣判,不成,还要继续上诉,好像无期限的。接受调解是一种妥协吧。看了我的博客就知道,以前我就流露出这种妥协。对我来说,调解确实是一种解脱。

  记者:有无奈的因素吗?

  罗:无奈?还好吧。其实自己对自己也很失望,其实我一直有愧疚心,到现在都是。毕竟我是草根,正是因为有大家的帮助,我才拿到毕业证书,如果靠自己一个人,没有大众关注,我是否能拿到这些,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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