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五项禁令 “电子眼”巡查全国考点
今年以来,一个高考版“潜伏”剧在各地陆续上演。湖南邵东县考生王佳俊冒用同学的身份上贵州师范大学案遭曝光,随后,北京版、河南版、湖北版、河北版“罗彩霞事件”相继浮出水面,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高考舞弊行为,教育部6月3日对外公布了高考举报电话,并通过“电子眼”,对全国各地的考点、考场和保密室不间断进行网上巡查。
6月4日,教育部发布了2009年高考第1号预警,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听信违法犯罪分子的谣言,不要购买、使用虚假高考试题、答案和作弊器材,不要违规越线。对高考作弊者,一旦查获,不仅取消今年录取资格,还将取消下一年度报名资格,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考前一日,教育部发出“五项禁令”,再次发出警告。“五项禁令”是:严禁高一高二在校生参加高考;严禁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严禁组织或参与群体性舞弊;严禁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他人考试;严禁骗取高考报名资格参加考试。教育部表示,违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有关人员将被依法依纪处理。
公安部严打高考作弊 加强户籍管理
近年来,高考舞弊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中国各地加大了防范打击力度。新疆今年将加大对“高考移民”的清理力度,对查实者将从严处理。安徽省则设置了严打出具虚假报名、参与考试舞弊等11道“红线”,触线者将被开除公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中国公安部日前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高考作弊、兜售试题答卷、传播危害考试安全有害信息、非法招生以及利用高考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加强考生户籍管理,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审查工作,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成份的,要坚决纠正。
针对各种“高科技”作弊,公安部门将与教育部门、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利用通讯工具内外串通舞弊等行为的联合防范和打击。
高考应成教育公平的“助推器”
按照目前中国教育的制度设计,高考制度即承担着为高校选拔人才的重任,也是实现社会阶层正常流动的一个重要渠道。
《新京报》在高考首日发表社论称,高考制度作为一种尚待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许多人更关心的仍是它的制度环境和考试公平的建设。而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因此,今日之关注高考,最该关注的其实还是如何确保公平问题。
中新社中新时评文章说,尽管存在种种弊端,但从中国的现实出发,高考仍是一项“最不坏的制度”。文章认为,实现教育公平,首先要确保高考公平。高考制度必须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依归,让高考成为促进教育公平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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