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委首次公布《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各个学校要建立健全与家长的联系制度,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应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老师征用副课为学生补习也将属于违法。
学生食堂要更新菜谱,须跟家委会协商;家长怀疑新教师教学质量不过硬,找家委会帮忙……目前,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越来越重视家委会的作用。新的实施办法也明确提出,各个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与家长的联系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对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应当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临近考试了,主课老师征用一节副课给学生分析试卷,这些行为也将违法。新的实施方案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课业,不得占用思想品德、体育、音乐、美术、社会实践等课时。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学校,由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此外,新的实施方案还对“招生”违规行为细化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对学生进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将竞赛成绩和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占用思想品德、体育、音乐等相关课时;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等违法行为都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这些违法行为,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对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六种。(杨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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