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吉林伊通与公主岭交界处发生4.3级地震 汶川8时56分发生3.0级地震 -中国建6巨型南海执法船 外媒:寻求霸权 专家:中国有必要拥有航母 -中纪委处理三鹿8名责任人 质检总局称强生仅一种产品检出二噁烷 -汽车产业、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发布 -全球最佳营商环境中国大陆攀升16位 投诉印度禁止进口中国玩具 -国家电网融资1700亿 中国移动08年日赚3亿 两石油巨头价格混战 -胡锦涛会见金英日希望推进六方会谈 美防长冀美中改善军事关系 -中国三大期货交易所均进全球前20 高管薪酬成上市银行年报焦点 -刘建超:中菲可共同发展南沙 中国着手建西沙群岛渔业监管机制 -商务部披露汇源案审查过程 朱新礼身家缩水33亿 外资并购一览
首页>>教育动态
教育部:高招中违规招生严重高校将被取缔办学资格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3 月 21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教育部在20日发布《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表示对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相关负责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

通知称,对违规招生的高校,将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入学资格,并由违规高校全额退还其所交费用;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限制或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理,对其中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考生的各种违规事实将由各省级招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违规或严重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及其他人员,有关省级招办应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其违规事实,并建议参照教育系统违规人员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欺诈招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民办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采集、确认等环节的管理和公示,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舞弊行为的联合防范和治理。

来源: 新华网

相关文章:
毕业证无防伪条码和水印 违规招生何以持续5年
教育部学生司特别提醒:警惕高考诈骗与违规招生
福建:高招志愿填报本专科分开 严查违规招生
图片新闻:
中关村建国家首个自主创新示范区 开展股权激励试点
工信部:08年黄金产量创新高 09年将新增储量800吨
更多 >>